声罪致讨
成语解释:声:宣扬;讨:讨伐。宣布对方的罪状,并加以讨伐。
常用程度:常用
成语结构:联合式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词
语法用法:作谓语;指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。
产生年代:古代成语
成语示例: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88回:“朝廷只须遣一旅之师,~,不旬日之间,定当传首京师,何足多虑。”
典故出处: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国语·晋语五》:“是故伐备钟鼓,声其罪也。”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22回:“驰檄各郡,声罪致讨,然后名正言顺。”
英文翻译:condemn <denounce; announce somebody's crimes and make war on him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