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菅人命
成语解释:菅:一种多年生的茅草。把人命看作野草。比喻反动统治者随意残害老百姓。
常用程度:常用
成语结构:动宾式成语
感情色彩:贬义词
语法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反动统治者。
产生年代:古代成语
成语示例:邹韬奋《患难馀生记》第一章:“特务的违法横行,~,用绑票的方法,用秘刑的拷打,都是在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中进行的。”
典故出处: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近义词:滥杀无辜、生杀予夺、杀人如麻
反义词:为民请命、为民除害
英文翻译:slaughter people and treat human life as if it were not worth a straw <act with utter disregard for human life>
日文翻译:人命(じんめい)を草のように取(と)り扱(あつか)う,人を勝手(かって)に殺(ころ)す
俄文翻译:ни в грош не стáвить человéческую жизнь
其他语言:<法>compter pour rien la vie humaine
成语故事:汉文帝初年,丞相周勃因受诬陷入狱,曾经受周勃排挤的贾谊不记前嫌,写一篇《治安策》进献汉文帝。汉文帝从《治安策》中领悟到秦二世胡亥的草菅人命的残暴统治而导致秦朝的灭亡,决定实行仁政,赦免周勃,给他官复原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