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之于众
成语解释: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常用程度:常用
成语结构:偏正式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词
语法用法:作谓语;用于事情等。
产生年代:近代成语
成语示例:孙犁《谈通俗文学》:“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,~,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。”
典故出处: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
近义词:公诸于众、公之于世、公之世人
英文翻译: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<make public>
俄文翻译: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